南新國中平板電腦借用管理注意事項
111/10/25行政會議通過、112/09/05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一、目的:南新國中(以下簡稱本校),為提供本校全體教師在資訊化教學上的應用,設備有效運用並維護良好功能,充份發揮設備使用率,訂定「南新國中平板電腦借用管理注意事項」(以下簡稱本辦法)。
二、借用對象:本校在職教師同仁及學生。
借用之優先程序:若有超量借用需求,將依下列情況,按申請時間優先借用。
1、有上課需求之教職同仁。 2、有指導學生參加競賽之教職同仁。 3 、有必要借用使用之學生。
三、借用方式及期限:
1、每學期借用次數不限,須當日借當日歸還,如有特殊需求者,經教務處認可後,得視情況專案
申請延長時間。
2、平板借用時請任課老師親自至教務處進行借用登記。
3、領取平板電腦時需清點相關配件,使用完畢後亦請任課老師協助監督檢查每位同學平板電腦,
確定機器正常後,儘速將平板電腦及相關配件收齊後,歸還至教務處。
4、如當日未再有人借用請以平板序號放置回充電車中,並接上充電線。如尚有人員借用只需放回充電車中相對位置中即可。(最後借用同仁歸還時,需確認有接上電源充電線)
5、借用原則為整借整還(以充電車為整體,含教師 31 台)。
6、借用原則為跟隨借用人,不以班級為對象。
四、使用與保管:
1、為維護校園軟硬體系統與網路正常運作,非經資訊管理單位許可且取得合法授權之軟體,任
何人不得自行加裝於平板。若有違反事宜者,所有法律後果當自行負責。
2、進入網際網路時須遵守台灣學術網路使用規範,並不得從事不當行為。
3、請尊重智慧財產權,使用電子書閱讀器應遵守著作權保護及各種法律規定:若因借用保管人
之故意或過失導致觸犯法規者,應自行承擔法律責任。
4、所有的平板設備均應愛惜使用,不可拆卸設備(含配件)機體及破解該設備之軟體等,亦不得
變更系統原始設定。
5、歸還設備時,請借用申請人檢視設備是否正常、配件是否齊全(如遇有設備問題,借用人必需向教務處反應並登記,以釐清責任)。若有損毀、遺失或人為疏失造成設備損壞,借用人(使用人)應負賠償責任。
6、勿修改Apple ID,造成公用系統問題,請以學校原配發平板之Apple ID使用不要更改設定。
7、若經借用逾期未歸,違反規定兩次,取消其借用權利。
8、借用者於借用期間應善盡保管之責,避免平板電腦受到污損,並應遠離易使設備損壞之環境。
9、平板電腦應用於教師教學及學生自主學習,嚴禁學生使用於線上遊戲、聊天交友,或與學習活動無關之事;若經察覺借用人違反本項規定,即刻取消其借用權利,收回平板電腦。
五、損壞、遺失處理與賠償:
借用人之平板設備發生以下故障等相關問題時,須負相關賠償責任:
1、設備硬體於借用期間因人為操作不慎損壞、污毀等問題需送廠維修時之維修費用。
2、相關配件有遺失或損壞者,照價賠償。
3、設備若遺失或損壞程度致無法修復時,借用人須購置同廠牌規格功能不低於原借用設備之新品
或照價賠償。(包含保固所需之費用)
六、其他注意事項:
1、遇有特殊情形,資訊教師有權通知借用單位提前歸還借用之設備,借用者不得異議,並需配合辦理。
2、本要點未盡事宜,得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3、借用人應了解本辦法所訂定之借用人之權利與義務,方得進行借用。
七、本辦法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並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