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新國中專科教室管理注意事項
壹、依據
南新國中111年10月25日校務行政會議決議。
貳、目標
一、輔導學生維護各專科教室器材及實驗設備使用之安全並愛惜學校公物。
二、輔導學生善加利用專科教室以提高學生學習效果、達成學習目標。
參、具體措施
一、以教務處為中心,各專科教室設管理人。請學務處協助隨時巡察,總務處協助配合維修。
南新國中專科教室管理人名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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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 科 教 室 |
管 理 人 |
備 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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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化教室 |
實際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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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教室 |
實際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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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同教室 |
實際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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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科教室 |
實際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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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教室 |
實際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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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訂定各專科教室管理要點
各專科教室皆需遵守規定:
各專科教室細項規定如下:
(一)理化教室
(二)生物教室
一、教師安全衛生守則
1.每學期第一次實驗課,教師應宣讀「學生安全衛生守則」,講解實驗室安全衛生注意事
項。
2.進到實驗室做實驗,教師應立即要求學生將門窗全部打開,確保空氣流通順暢。
3.上課用的器材、藥品,應由教師親自開器材、藥品櫃拿取後,再分發給各組學生。
4.實驗下課前,教師應指導學生將實驗器材整理或清洗乾淨,並確實清點數量;顯微鏡使用後當日務必置回防潮箱,課間暫置桌面時需遠離水槽。
5.實驗後之廢液、廢棄物應教導學生確實依規定分類貯放。
6.每節課教師需指派負責整潔事宜之學生。
7.實驗發生意外,須立即進行緊急處理(如:滅火、大量清水沖洗受傷部位)、安頓學生
並立即向學校緊急應變小組回報、安排傷患就醫,以便進行適當之處置。
8.器材借出請於黑板寫上器材名稱、數量、借出人姓名。
9.上課後請填寫使用記錄簿。
二、學生安全衛生守則
1.不得攜帶食物飲料入內,以維護教室衛生,且避免誤食化學藥品。
2.嚴禁於實驗室中奔跑嬉戲,不得隨意坐在實驗桌上。
3.實驗器材及藥品之使用,必須謹慎,避免浪費,注意安全規定。
4.使用酒精燈,僅可以用火柴或打火機點火,不得互相引火。
5.試管或燒杯加熱後,要拿取前務必使用專用夾具或防燙手套。
6.若直接加熱試管等口徑較小之器皿,切勿將管口朝向有人之方向,以預防噴濺傷害。
7.實驗結束後,應聽從教師指示將器材、水槽、桌面、地面整理或清洗乾淨;廢液及廢棄物應依教師指示確實分類貯放。
8.實驗結束後,各組應立即清點實驗相關器材,若有短缺或故障、損壞,應立即報告老師。
9.嚴禁將實驗器材或藥品攜出實驗室,如有違反規定,視情節輕重給予至少警告乙次以上之處分。
10.使用化學藥品,務必在離開實驗室前確實將手洗乾淨。
11.離開實驗室前負責整潔事宜(含清掃、倒垃圾,關鎖門窗、電源)之學生應確實完成
工作,經教師檢視無誤後始得離開。
(三)協同教室
(四)生科教室
(五)電腦教室
三. 借用規則:
肆、本辦法呈請校長核准後經後公佈實施,修正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