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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張鈞傑 - 教務處 | 2019-06-18 | 點閱數: 499

 台南市南新國中無線網路管理辦法

第一條目的

為使本校師生能充分利用網路做為學習的媒介, 達到的學習環境,以提昇本校教師的教學校能及強化學生的學習環境,故專款建置校園無線網路, 並訂定此規章色。

第二條使用資格

一、本校在職之教職員工及學生皆可使用。

二、參加本校研習的教育相關人員。

第三條管理及維護

一、無線網路頻寬有限,僅提供合法資訊瀏覽網頁及教學相關用途。無線網路開放時間為學校正常上班時間。

二、因使用本校無線網路等同使用本校之校園網路,故使用無線網路之規範與本校「校園網路使用管理規範」相同。

三、各單位如需建置無線網路環境,須會同學校資訊管理人員作規劃’嚴禁私自無設無線網路發射基地台( Access Point ),影響全校無線網路收訊品質,一經查獲將提報行政會議懲處。

第五條權責

一、使用者須受「台南市南新圈中資通安全管理規範」、「台灣學術網路使用規範」、「台灣學術網路管理規則」、「台灣學術網路 BBS 站管理使用公約」相關法令規範。違者除依校規處分,另須負擔法律責任。

二、確實遵守著作權法不重製、安裝、使用非法軟體,一經查獲需自行擔負刑事、民事等責任。

第六條本辦法經校長通過後公佈施行,修訂時亦同。